玩具及儿童产品检测Product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玩具及儿童产品检测

GB 6675-2014是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玩具安全》的统称,它为确保14岁以下儿童玩具产品的安全设定了全面的技术规范。该标准体系在2014年进行了重要修订,形成了当前的主要框架,并已于2016年1月1日强制实施。取代了之前的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1. 标准架构与背景

GB 6675系列标准是我国玩具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技术要求。该标准由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修订为四个部分,使标准规定的内容更为详细,脉络更为清晰。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构成了我国玩具安全的标准化保障网络。

GB 6675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了ISO 8124《玩具安全》国际标准,并借鉴了欧盟的相关指令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

2. 适用范围扩大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明确该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这意味着,只要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该满足本标准要求,消除了安全“死角”。

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或材料。

除非另有特殊申明,新标准不仅适用于任何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及生产并供境内销售的玩具。

3. 核心技术要求

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关注玩具的机械与物理安全。

标准进行了小部件测试,确保玩具中不存在可能导致儿童吞咽或窒息的小部件,特别是针对36个月及以下儿童的玩具。

边缘和尖端测试检查玩具的边缘和尖端是否经过处理,以避免锐利边缘或尖端对儿童造成伤害。

为保护儿童尤其是婴儿的听力,该部分将声响要求列为强制性要求,并加严了部分限值。

例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eq不应超过65dB。标准还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被儿童吞入而造成伤害。

易燃性能要求

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关注玩具的燃烧性能。

该部分规定了在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的类别及某些可能接触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能要求。

标准增加了对易着火的“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和“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的燃烧速度要求。

同时针对软体填充玩具的尺寸规格规定了不同的测试方法,新测试方法能够更加精确地测试出玩具的燃烧速度。

化学性能要求

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针对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提出要求。

该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最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

标准增加了对可触及涂层和可触及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的规定,以减少有害物质对儿童可能造成的伤害。

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与欧盟相同。

4. 标准主要变化

GB 6675-2014相比2003年版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要求,该6种塑化剂限量值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要求,与欧盟的现行规定等同。

对声响的要求更为严格,更好保护儿童听力。

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防止磁性材料被儿童吞入造成伤害。

提高了对燃烧性能的要求,更加精确地测试玩具的燃烧速度。

加宽了有害物质的控制范围,减少有害物质对儿童的潜在伤害。


骏泰检测是CNAS/CMA/CPSIA认可实验室,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和跨境资质办理。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