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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指令对镉采取了“原则上完全禁止,仅在极少数无法替代的特定情况下有条件豁免”的极端严格态度。对镉的限制是所有受限物质中最严格的,限量值为 0.01% (即100 ppm,按产品均质材料重量计)。这意味着,在电子电气产品的任何单一均质材料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其重量的0.01%。对比其他受限物质(如铅、汞、六价铬等)的限量是0.1%(1000 ppm)。这充分说明了其危害性。

镉被严格限制的主要原因包括:

- 高毒性: 对人体肾脏、骨骼和呼吸系统有严重危害,是一种致癌物。

- 生物累积性: 一旦进入环境,会在生物体内和土壤中不断累积,难以降解。

- 环境污染: 废弃的电子产品如果处理不当,其中的镉会渗入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长期污染。

在过去,镉因其特性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但现在绝大多数应用都已找到替代品或被淘汰。

- 塑料稳定剂: 在老式的PVC等塑料中,硬脂酸镉曾被用作热稳定剂。

- 电镀层: 用于钢铁零件的防锈镀层,或作为其他镀层的底层。

- 电池: 镍-镉(Ni-Cd)电池是镉最著名的应用领域。虽然现在消费电子领域已基本被锂离子电池取代,但在一些特定工业领域仍有使用。

- 颜料: 镉黄、镉红等颜料色彩鲜艳稳定,曾用于塑料着色和某些陶瓷釉料。

- 低熔点焊料: 某些特殊合金焊料中可能含有镉。

- 电子元器件: 旧型号的光电半导体、开关和触点上可能含有镉。

RoHS指令也理解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目前技术上还无法完全替代镉,因此设立了一份豁免清单。清单中的应用在特定条件下是允许使用的,但豁免有有效期,并会定期审查,以推动最终替代。

截至最新(当前为RoHS 3.0指令,即2011/65/EU及其修订案),与镉相关的有限且有时效的豁免条款包括(节选):

- 第7(c)-I条: 用于电接触的镉及镉化合物。

- 第7a条: 用于吸收式冰箱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镉,其含量不超过0.2%。

- 第41条: 用于固态照明或显示用彩色转换II-VI族发光二极管(LEDs)中内含镉的量子点,每平方毫米发光面积镉含量小于0.2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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