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有害物质检测Product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电子电器有害物质检测根据RoHS指令(2011/65/EU),铅在电子电气设备均质材料中的允许浓度上限为0.1%(1000ppm),这一限制适用于大多数电子电气产品,但对某些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含量提出了明确限值和豁免条款。如:钢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35%(3500ppm),铝合金中不得超过0.4%(4000ppm),而铜合金中则不得超过4%(40000ppm)。
欧盟RoHS指令还设立了豁免机制,定期更新豁免条款。2023年7月,欧盟通过指令(EU) 2023/1526,在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了第41a项关于铅的豁免条款。
最新的豁免条款包括:铅作为钢、铝和铜合金中的元素,但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电子电气设备或部件除外(除非铅释放量不超过每小时0.05 μg/cm²);高熔点焊料中的铅;以及玻璃或陶瓷部件中的铅配件。欧盟还根据产品类别设定了不同的豁免到期时间。例如,对于铅作为合金元素在加工钢和镀锌钢中的使用,第1-7类和第10类产品的豁免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而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第9类工业监控仪器的豁免则分别到2023年和2024年7月21日到期。
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1月6日正式向WTO提出了RoHS指令中关于铅含量的豁免要求更新通知,计划对多项铅豁免条款进行修订和延期。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豁免细分:原豁免项7(a)被细分为7个子项(7(a)-Ⅰ至7(a)-Ⅶ),每个子项针对特定应用领域,如内部电路连接、芯片焊接、密封材料、音频转换器等。这一细化旨在明确界定豁免范围,预防滥用及不当使用。
有效期调整:
高熔点焊料中铅的豁免:原豁免项7(a)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的7个子项豁免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玻璃或陶瓷部件中铅的豁免:原豁免项7(c)-I和7(c)-II被新条款取代,豁免有效期分别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并新增7(c)-V和7(c)-VI。
作为合金元素的铅在钢铁、铝和铜中的豁免:原豁免项6(a)、6(a)-I、6(b)、6(b)-I、6(b)-II和6(c)被新条款取代,豁免视不同条款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或指令生效后12个月,并增加了部分限制条件。
适用范围变更:新规取消了按设备类别(如医疗设备、工业设备)区分豁免期限的做法,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将统一适用同一条款,简化了监管流程。
欧盟对RoHS指令中铅豁免条款的延期修订源于技术替代的现实挑战。欧盟委员会自2020年接到延期申请后,启动了关于铅替代品可行性的技术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虽然市场上已有部分替代品,但在多数领域,铅替代品的性能仍不可靠,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无法实现全面替代。这种技术上的不可靠性使得立即全面禁止铅在某些应用中使用变得不现实,强制立即淘汰可能导致电子电气设备性能可靠性下降,甚至影响特定设备(如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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