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于2023年7月28日颁布,并在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它取代了原有的电池指令2006/66/EC。该法规的核心目标在于确保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电池是安全、可持续和具有竞争力的,并对其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规范,以减少电池对环境的影响。
1. 电池定义
法规适用于在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电池(除军事、航天、核能等特种用途外)。
2. 电池分类
根据设计用途,法规将电池分为以下5大类型:
| 电池类型 | 主要特点 | 常见例子 |
| 便携式电池 | 密封式;5kg以下;不属于其它类型的电池 | 手机电池、遥控器电池 |
| 启动、灯光、点火电池 | 用于车辆点火、灯光或启动等用途;或用于车辆、其它运输或机械运输设备上的辅助或备用电池 | 汽车蓄电池 |
| 轻型电动车辆电池 | 密封式;25kg以下;驱动L型车辆;不属于电动汽车电池 | 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池 |
| 电动汽车电池 | 用于混动或纯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或用于L型轻型车辆但重量在25kg以上的电池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 |
| 工业电池 | 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包含重新利用后用于工业用途的电池);或其它超过5kg且不属于SLI/LMT/EV的电池 | 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电池、工业储能系统电池 |
3. 主要测试项目
法规对电池的各项性能、安全性和环保指标提出了详细要求和限制。
1)有害物质限制
电池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需满足以下限值:
汞:不得超过 0.0005%
镉:不得超过 0.002%
铅:从2024年8月18日起不得超过 0.01%
这些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通常参考 EN 62321 标准。
2)性能与耐久性要求
法规要求电池满足特定的性能和耐久性参数,例如:
容量测试:依据EN 61960(二次锂电池)、IEC 61951(镍基电池)等标准,验证标称容量是否符合宣称值。
循环寿命测试:例如IEC 61427或EN 50604(针对储能电池),评估电池在多次充放电后的容量衰减。例如,法规要求电动汽车电池等需支持至少800次完整充放电循环,并保有80%以上的容量。
自放电率测试:参考IEC 61960,测量电池在非使用状态下的电量损失。
3)安全要求
电池需要通过一系列安全测试,以确保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的安全:
机械安全:如振动、冲击、挤压测试(参考IEC 62133-2,UN 38.3)。
电气安全:如过充、短路、热滥用测试(参考IEC 62619,EN 50604)。
环境安全:如温湿度测试(参考IEC 60068-2系列)。
4)其他可持续性要求
碳足迹:针对电动汽车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等,需进行碳足迹计算和报告(依据ISO 14040/14044)。
再生原材料:法规对特定类别的电池中特定回收元素的占比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未来期限内循环含量应达到的阈值。例如,从2031年起,电动汽车电池将适用最低回收成分标准(钴16%、锂6%、镍6%、铅85%)。
电化学性能与耐用性:电池需满足法规规定的额定容量、充电保持率、充电恢复、循环耐久性、抗泄漏性等参数的规定限值。
4. 标签、标识与信息要求
法规对电池的标签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以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 一般信息:所有电池应附有包含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化学组成、除铅镉汞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等内容的标签。
- 容量信息: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标明容量信息。
- 单独收集符号:所有电池应标有垃圾桶标识。如果镉超过0.002%或铅超过0.004%,还需在垃圾桶标识下增加相应的化学元素符号。
- 识别码(二维码):电池应附有二维码,包含电池型号、生产日期、认证编号等信息,并能通用读码器读取。
- CE标志:电池投放市场前应加贴CE标志,表明符合欧盟法规。
- 电池护照:从2027年2月18日起,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应具有数字电池护照。电池护照应包含电池性能、成分和来源等信息,并可通过二维码访问。
5. 法规的不同条款有不同的强制实施日期,下面是对应条款的时间表。
- 2024年8月18日:有害物质、标签标识等多项目常强制执行。
- 2025年2月18日: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强制执行。
- 2025年8月18日: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注册和废电池管理等义务对许多成员国强制执行。
- 2027年2月18日:电池护照要求对适用电池类别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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